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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普通高中教育的特色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张瑞海

  芬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科技产业迅猛发展,信息通讯技术产业异军突起,国际竞争力日益提高,对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影响不断加大。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后起之秀,芬兰经济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已引起世人越来越大的兴趣。

  经济的繁荣与科技的发展总是密不可分而且互为促进,而科技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投入和支持。为了满足时代和社会发展对高科技人才的需求,芬兰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基础教育尤其是普通高级中等教育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芬兰的普通高中教育改革成效显著,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芬兰模式”。

  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已进入新一轮的改革时期。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正处于实施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方案很快也将出台。因此,了解和研究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实施的经验,对顺利推进和不断完善我国普通高中课程与教材改革实验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普通高中实行“不分年级制”

  芬兰的学生在完成9年义务教育之后,大约95%的学生能够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其中的58%进入普通高中,其余则进入职业高中。

  早在20世纪60年代,芬兰便着手对高中教育体制进行改革。70年代初,芬兰全国基础教育事务委员会(后改为现在的芬兰全国教育事务委员会)的专家考察了德国“不分年级制”的成人夜校,对这种授课形式机动灵活、课程设置注重实用而大受补习高中课程的成人学生们欢迎的教学机制非常感兴趣,决定把这种新的教学模式引进到芬兰的普通高中。80年代是芬兰高科技产业迅猛发展的时期,社会希望学校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创新人才。为顺应时代的发展和更好地应对基础教育所面临的挑战,1987年芬兰开始在全国多所普通高中实验“不分年级制”教学模式,并对高中整个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这种新的教学模式突出了学生的选择性和个性化,对传统的教育体制和教育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冲击。经过长时间的研究、论证以及多年的教学实践,芬兰于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普通高中普遍实行“不分年级制”(non-graded system,school without year-grades,school without division in-to forms)。1999年1月1日,芬兰新颁布的《高中教育法》明确规定,所有高中都应实行“不分年级制”的教学模式。自此以“不分年级制”教学模式为核心、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主动学习能力的芬兰高中教育创新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

  二、“不分年级制”教学模式的基本理念

  “不分年级制”是“个别化教学”组织形式中的一种。1982年美国出版的《美国教育家百科全书》把“个别化教学”定义为“在教师引导下,允许学生根据他自己的速度前进的教学方法。”1993年美国出版的《个别比教学》下了更为详细的定义,即“个别化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使每门学科的学习进程按照学生各自的速度来组织。教学是不分年级的,以使每个孩子在学习每门学科时根据他能力许可的程度前进。”总之,实施个别比教学的目的是适应学习者态度、成绩和兴趣的个别差异,以使每个人在学习中充分发挥其个性和能力。

  “不分年级制”的教学组织形式试图克服年级制的呆板性和机械性。众所周知,年级制最大的缺陷是不能适应每个学生的需要,学生学习不分好坏快慢,到学年结束一起升级。不分年级制则不然。它在理论上主要基于以下设想,即:学校的基本职责是在智力、体力和社会诸方面帮助每个学生发挥他的全部潜能。为此,学校的着重点应该是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于他个人条件和教育需要的学习经验,而不硬性地根据年龄编班升级,应根据个人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安排进度,废除齐步走式的升级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创造一种适应个别差异的课程结构。

  在“不分年级制”的教学模式里,要求按照学生不同的才能、不同的学习进度、学习方式和理解方式等,为他们制订适宜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程序。为此,学校必须给学生同时提供不同类型的课程。这种富于适应力的、灵活的、多样化的课程,是“不分年级制”的首要要求。最理想的是有多少学生要求,就应该有多少课程。显然,这是一个很难达到的目标。

  “不分年级制”不再以预先决定的标准来测量学生学业的成败,而是以更客观的个别化评定来取代。这种评定要求教师采用比分年级学校更复杂的评定和记录的方法,教师必须认清和衡量学生的能力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鼓励学生前进。在评定中,学生也可以是积极的参与者。这种个别化的评定把学生从以往与同伴竞争以及不惜任何代价避免不及格的压力中解放出来。每个学生在学习中可以享有成功的体验,这种体验将鼓励学生取得更大的成就,并对自己的能力和学业前途充满信心。学生在学习中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性,不必因错误而受到处罚。“不分年级制”的倡导者相信:“在年级制学校,获取高分是大多数学生追求的主要目标,而在不分年级的学校里,知识的追求而不是分数的追求成为了学生努力的目标。”

  三、芬兰“不分年级制”普通高中教育的实施

  (一)实行弹性学制

  在传统高中,学制固定为三年,学生无一例外地要经过三年的学习才能毕业,除非由于某门课程没有通过而不得不留级再从头学。

  不分年级的高中实行2~4年的弹性学制。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学习计划和安排等情况,自行决定完成高中教育的年限。学习进度快、成绩优异的学生2年可以毕业,学习进度较慢或学习兴趣较广的学生4年毕业。绝大部分学生都是在学满3年之后毕业的。例如,赫尔辛基币罗苏高中每年都有1~2名学生2年完成高中学业,也有几名学生需要4年才能毕业。

  (二)按学段和学程组织教学

  学校在确定学程安排方面,可以参照国家方案并具有较大自主权。

  芬兰自1982年开始按“学程”(course)组织教学。一门科目(subject)按内容的数量和难度分为数量不同的若干学程。这样一来,十几、二十几门科目就可以衍生几十甚至上百个学程。一个学程平均为38节课,每节课45分钟。每一学年不再分为固定的两个学期(term),而是通常被分为5~6个学段(period)。每个学段一般持续6~7周,各学段最后一周为考试周。每个学段集中开设5~6门学程,学生在一个学段最多可以选择8个学程。这意味着一门学程每周有6~8节课,学生几乎每天都能接触该学段选定的学程。

  高中实行按“学程”教学以后,对原有科目或科目群的学习要求也有了新的规定。学生每学完一个学程都要进行考试。如果某一学程考试没有通过,可以重新学习直到重考通过,学生才可以继续该科目其他学程的学习;如果同一科目有两个学程没有通过考试,该科目的学习就必须中止。一门科目的学习被中止以后,并不影响其他科目的学习。也就是说,不分年级高中不存在以往的“留级”现象。

  学段制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存在的不足:因为一学年只分两个学期,每学期持续的时间比较长(95天),因而一门课拉得时间太长,每门课的周课时太少(一门科目平均每周2节左右,有的科目每周只有1节),这样既造成一门科目的学习周期过长而容易遗忘,又使得一个学期并行开设的课程门类太多(可多达十门)。实行按学段和学程组织教学,避免了学习时间间隔过长而容易遗忘所学知识的现象,学生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将某几门课程学得比较透彻,减少了每一学段并行开设的课程门类。这是一种课程强化教育的改革。

  一些高中学校还根据学生的群体特点和注意力集中时间的科学测试,将每节课的授课时间从45分钟改为75分钟,例如,赫尔辛基市罗苏高中2001年实行45分钟/节,2002年已改为75分钟/节。一些欧洲国家认为75分钟一节课为高中学生最佳授课时段。课时延长不仅使学生能有更多的时间理解和实践课堂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还为教师利用更多和更先进的教学手段进行授课创造了条件。

  (三)实行个别化教学与学习

  芬兰普通高中实行“不分年级制”,其最终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体不同能倾、爱好和发展要求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最大程度地实现“因材施教”的个别化教学与学习原则。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增加学生自主选择的机会。改革后的课时分配方案中,选修学程的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高达35%~40%,而改革前选修科目的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仅为16%~20%。

  在实践中,芬兰普通高中的个别化教学首先体现在学生选课的个性化上。新学年伊始,学校即发给每个学生一本课程设置手册,内含本学年课程明细表,包括对课程的总体介绍、课程设置、各种详情、任课教师、选修必备前提条件等,同时将手册全部内容公布在校园网上,以便学生和家长随时查询。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志向,制定适合于自己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的内容、学习进度的快慢和科目学习的先后顺序,学生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独立性和选择性,甚至可以选择任课教师,尽管有时这种选择的余地并不大。一般只要有10名学生选修同一门课,学校就会开设这门课程。在学校不具备开设某门课程的条件时,学校允许学生到其他学校选课,并对其在外校取得的学习成绩予以承认。学校对大部分课程的选修不作任何限制,只是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加以编号并注明选修该课必备的知识前提。选修同一学程的学生可以是刚入学的新生,也可以是即将离校的毕业生。可以说,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计划都是独立的、与众不同的。为增加灵活性和个性,学生还可以自学,在征得校长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参加随堂听课,但需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考试。

  原则上,学校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调整和改变自己的学习计划。学生在学习上投入的时间取决于个人的需要、目标、能力以及作出的选择。一旦学生个人的选择得到尊重,这也就意味着他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并为之付出努力。

  学校还鼓励一些成绩突出或有特殊专长的学生根据学校与大学间的协议,选修大学课程或利用大学的教学、实验设备进行研究工作,其学习结果计入高中学分,大学日后予以承认。罗苏高中2000年共有600多名学生,其中有90人选修了赫尔辛基大学的化学课程。

  “不分年级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学习进度的需要,适应了学生能力和兴趣的需求,从而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配合学生选课的个性化,教学组织形式也随之带来一系列的变化。在传统高中,根据学生入学的先后,学生被分为不同的年级。同一年入学的学生被分为若干个相对固定的班级,每个班级有相对稳定的大约30名学生。他们在同一时间、以同一进度学习同一内容的课程,学生没有选择学习内容、学习进度、学习时间的权利,更没有选择任课教师的权利;自开始实行“不分年级制”以来,即废除了统一的教学进度,由学校和学生共同决定学程的学习顺序和安排。学校不再把学生编入固定班级或分配固定教室,不同学年入学的学生因选择同一上课时间的同一科目的同一学程而坐在了同一教室。原来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和成员相对固定的情形不复存在了,因为同时选修同一科目、同一学程的学生及其人数都是随机的、不确定的。

  这种新的教学模式打破了过去整齐划一的教学进度,突出了学生的个性选择,改变了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四)建立并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学生管理与咨询制度

  普通高中的年级划分被取消以后,学生顾问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高中取消年级划分,要求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变教学态度。教师的教学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师之间的合作大大加强了,对教师各课的要求也提高了,因为他(她)所教的学生中可能有个别学生由于前一次考试没有通过,重新学习这个学程;不同学程学习的先后顺序也可以发生变化,他(她)所面对的学生也可能处于学习计划的不同阶段。除了教学上的变化以外,教师的工作还包括对学生的自学进行辅导,等等。

  芬兰“不分年级制”普通高中的改革之所以能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成功,与芬兰建立并形成一套卓有成效的学生管理与咨询制度密不可分。芬兰普通高中实施“不分年级制”以后,各学校对原有的机构进行了调整,除保留原有的各教研室和行政办公室外,新增设了教导咨询办公室,建立了学生顾问制度、指导员制度和新生辅导员制度。校长、副校长、学生顾问、学生小组指导教师、任课教师以及学生辅导员都参与了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管理和指导新生选课等工作。

  1.学生顾问:芬兰每所高中都设有专职的学生顾问(student counselor),主要职责就是解答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生顾问对学校管理、课程设置、学生学习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其突出作用表现在指导新生选课和制定适合于自己的学习计划方面。学生顾问不但负责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从容应对各种考试,还负责对毕业生未来择业或升学等问题提供咨询,甚至包括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咨询。每个学生都有权利就任何学习中的问题或学校的日常事务约见学生顾问。芬兰高中十分重视学生咨询工作,有些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亲自兼任学生顾问。第一学段的必修课,一般由专业学生顾问根据学生在综合学校时的学习成绩进行安排。

  2.学生小组指导员:实行“不分年级制”后,芬兰高中取消了原有的固定的班级。新生入学后被分成若干个由25名左右的学生组成的小组,由1名教师担任小组指导员。指导员的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事务,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例会,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学生的集体活动,并解决学生的一些日常生活问题。指导员在行政上接受专业学生顾问的领导,具体执行学校及学生顾问对全校工作作出的计划和安排。

  3.新生辅导员: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经选拔可担任新生辅导员工作。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帮助辅导新生如何选课和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尽快适应“不分年级制”高中的学习生活。由于第三学年的学生大多面临着升学或就业等问题,通常由进入第二学年的学生报名担任新生辅导员。担任过新生辅导员的学生毕业时可以得到由学校颁发的证明其工作经历的辅导员证书。实践证明,新生辅导员的工作针对性很强,对新生的帮助很大,既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也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等多方面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芬兰先进的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学生选课及咨询、学校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及各类通知甚至教师布置家庭作业等都能够通过网络进行,既方便又快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重视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

  芬兰普通高中十分重视为学生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学生咨询)。高中开设有专门的《职业教育与指导》课程。该课程为学生提供有关教育、就业、私营企业和各种职业信息。学生顾问负责职业教育课程的组织和教学。通过本门课程,可以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培养学生制定计划和对未来职业作出选择的能力。职业教育与指导包括学生个别指导和小组集体指导两种形式。具体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学生的需要。由于高中取消了年级划分,学生个人选择的比例加大了,个别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每一个学生必须得到充分的个别指导或集体指导。与大多数学生有关的共性问题主要以集体指导的形式进行。高中入学一开始,集体指导重点放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面。高中学习快要结束时,教学的重点放在为以后的学习和就业作好准备上面。教学内容涉及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决策能力、有关就业的最新动态、就业市场的变化和国际化问题等。

  从芬兰普通高中教育的开展方式可以看出,芬兰“不分年级制”高中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以模块为基础的学习,所有科目被分为若干学程;

    不同科目的学程与年级无关;

    取消了学期而代之以学段;

    学生对学习的选择性极大;

    学生的学习计划充分体现个性化;

    学生可以在校外选择学程;

    不存在留级现象,某一学程不及格不影响其他学程的学习;

    学生可以选择老师,尽管选择的余地并不大。

  芬兰“不分年级制”教学模式为高中学校在同一时期提供不同层次、特色纷呈的教育创造了条件,大大增加了教育的灵活性。学生可以自由地从兴趣出发、按爱好选择,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途径和模式,从而使学习成为一种主动自觉的行为,激发了学生对学习和个人发展的热情,同时也给基础较差、成绩不好的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时间。

  四、普通高中的课程框架

  芬兰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实行国家、地方与学校三级管理。政府决定教育的总目标以及不同科目间的学时分配。在此基础上,全国教育事务委员会(NBE)负责提供核心课程,并规定了各科目的教学目标和学习要求。在国家提供的课程框架的基础上,地方和学校可以制订自己的课程实施方案。国家规定的核心课程留出了一定的学时供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在高中阶段,学校可以自主安排的学时占总学时的30%左右。

  芬兰普通高中课程包括必修课程、专业性课程和应用性课程三类。必修课程面向全国所有的学生,以保证每一个学生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要求。专业性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拓展和加深,地方和学校可以根据国家的指导性建议设立。在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框架内,只提供了部分科目的专业性课程。每一个学生除了必须完成必修课程以外,还须完成一定量的专业性学程。必修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共同构成国家课程。全国统一结业考试便是以这种国家课程为基础。应用性课程是为学生提供一些专门的知识,它可以是对已经学过的科目的进一步的学习,也可以是其他科目。应用性课程主要由学校自主设置,也可以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开设,国家不作统一要求。

  根据芬兰政府的规定,高中学生至少需要完成75门学程的学习,其中包括45~49个必修学程(由于数学学科分为短学程和高级学程两类,因此,选修数学短学程的学生总计需要学习45个必修学程,而选修数学高级学程的学生总计需要学习49个必修学程。)和至少10个专业性学程。余下的学程可以选专业性学程也可以选应用性学程。表1是芬兰普通高中目前正在实施的课程框架。

表1  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框架

学科或学科群

必修学程数

最低限度专业学程数

母语及文学

芬兰语/瑞典语/萨米语

6

2-

语言(外语)

第一外语(4年级开始)

6

2-

第二外语(7年级开始)

5

2-

其他语言

16-

数学

短期学程

6

2-

高级学程

10

3-

环境与自然科学

生物

2

2-

地理

2

2-

物理

1

7-

化学

1

3-

价值观与信仰

宗教/伦理

3

2-

哲学

1

2-

心理学

历史,社会

 

5

5-

3-

美学

 

3

音乐

1-2

3-

视觉艺术

1-2

3-

体育与健康教育职业教育与指导

 

3

1

3-

必修学程

  45-49

专业学程

(不少于)

10

最低要求(总计)

  75

  从上表可见,芬兰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学习领域、学科和学程三个层次。学习领域包括母语及文学、外语、数学、环境与自然科学、价值观与信仰、心理学历史与社会、美学、体育与健康教育以及职业教育与指导等十个领域,还包含母语(芬兰语/瑞典语/萨米语)、第二官方语言、外语(英语/德语/法语等多种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宗教/伦理、哲学、心理学、历史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职业教育与指导等十几个学科,涵盖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学程。

表2  芬兰普通高中部分学科的学程设置一览表

学科

必修学程

专业学程(至少)

母语(以芬兰语为例)

(1)语言是获取和传播信息的工具

(2)从艺术到自我表达

(3)写作与课文分析

(4)语言的影响力

(5)文学是时代的一面镜子

(6)语言、文学与芬兰语文化

(1)演讲

(2)写作与阅读理解

第一外语(从4年级开始,以英语为例)

(1)青年人及他们的世界

(2)交际与休闲

(3)学习与工作

(4)社会与周围的世界

(5)科学、经济与技术

(6)文化

未明确规定

第二外语(从7年级开始,以英语为例)

(1)青年人及他们的世界

(2)交际与休闲

(3)学习与工作

(4)社会周围的世界

(5)科学、经济学与技术

未明确规定

数学短期学程

(1)统计与概率论

(2)用数学方法解决问题

(3)几何

(4)数学模型

(5)三角与向量

(6)数学研究方法

(1)计量经济学

(2)概率与统计

数学高级学程

(1)函数与方程式Ⅰ

(2)函数与方程式Ⅱ

(3)几何

(4)数学模型

(5)解析几何

(6)三角与向量

(7)微分Ⅰ

(8)微分Ⅱ

(9)统计与概率论

(10)数列与级数

(1)分析

(2)数值分析

(3)数论与逻辑

生物

(1)生命的机理

(2)遗传与进化

未明确规定

地理

(1)地球

(2)人与自然

未明确规定

物理

物理——一门自然科学

(1)社会中的物理

(2)力学

(3)热和能

(4)波动

(5)电学

(6)电磁学

(7)现代物理学

化学

化学——一门实验性的自然科学

(1)生活的化学

(2)化学元素

(3)研究、技术与环境

宗教/伦理(以伦理为例)

(1)正派的生活

(2)追求真理的人

(3)美好的社会

未明确规定

哲学

哲学的基本问题

未明确规定

心理学

(1)心灵——内心世界

(2)成长中的人

(3)人——信息的加工者

(4)大脑与心灵

(5)人——社会中的个体

历史与社会

(1)人、环境与文化

(2)欧洲人

(3)国际关系

(4)芬兰历史的转折点

(5)权力机构、国家与个人

未明确规定

音乐

(1)音乐创作

(2)世界乐坛的芬兰人

未明确规定

艺术

(1)艺术与绘画

(2)环境与绘画

未明确规定

体育与分为健康教育

三门必修学程中有一门是关于健康教育,其他两门是关于体育的。

未明确规定

职业教育与指导

职业教育与指导

  随着高中办学模式的改革,地方政府教育行政的决策权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得到了扩大和加强,调动了地方与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发展。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设大量更好地适应社会、地方和学生发展的选修学程,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既增强了学校课程的实效性,同时也有利于特色学校、特色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芬兰高中还特别强调学生所选择的某一领域内专业性和应用性学程的学习。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通过选择不同的专业性学程和应用性学程确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学生可以从自己所在学校提供的课程中选择专业性和应用性课程,在选择受限制的情况下,还可以再到其他学校选修部分课程。

  主要参考资料:

  1.The Education System in Finland 2000.Eurybase 2001, The Information Database on Education Systems in Europe,http://www.eurydice.org/Eurybase/Application
  2.Nation Board of Education,Framework Curriculum for the Senior Secondary School.Painatuskeskus,Helsinki,1994
  3.Nation Board of Education,The Finnish Educational Model,2001.12.10
  4.The Education System of Finland,  http://www.edu.if/info/system/english/valikko.html
  5.Mr.Kari Pitkanen,National Board of Education(NBE),Governance of Education Finland.2001.12.10
  6.The Finnish Educational Syetem In a Nutshell.http://www.tokem.fi/ects/Inf…/body_information_on
_finnish_educati.htm
  7.General Upper Secondary Education,http://www.edu.if/info/system/english/lukiope.html
  8.贺国庆.外国教育专题研究文集[C]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
  9.驻芬兰使馆研究室和教育组,关于芬兰高中教育体制的调研。
  10.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北欧高中课程改革的考察报告。该报告修改后发表在《课程·教材·教法》杂志2002年第 5期。

  (摘自:《课程·教材·教法》,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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